尊敬的各位用户:
您好!
为规范我司财务体系,从2015年9月1日起,我司为您开具的发票抬头将以您账号所有人名称为准。发票一经开出,不可更换发票抬头,请您知悉。
代理商: 2015年8月15日起:挂号方式收费5元,快递15元,到公司自取免费。取消“平信”方式。1000元以上的发票只能使用快递方式。
直接会员:挂号方式收费5元,快递15元,到公司自取免费。超过1000元的发票且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免费快递。
发票开具期限:因财务管理帐期结算原因,发票需要在打款后60天内开具,过期不再受理。
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,请提前联系您的渠道经理协商:
1. 个别个人代理确实无力为终端客户提供发票的;
2. 采用“公司转帐”方式支付时,若付款公司名称与代理帐号所有人名称不符的;
3. 需要开通代理平台上的“由上级服务商代开发票”功能的。
4. 需要先寄发票,后付款的情况。
特此通告。
亿联网